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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3年度我区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现计划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的短期(一年期以内,下同)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二、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已获市补助的,市、区补助比例合计最高不超过100%),每年度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按照企业2022年海关出口数据或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0-0.05亿美元、0.05(含)-0.3亿美元、0.3(含)-1亿美元、1(含)-5亿美元、5(含)-10亿美元、10(含)-20亿美元、20(含)亿美元以上,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30万、50万、100万、150万、200万、300万的资助。海关出口数据由深圳海关相关单位提供,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由市商务局或单一窗口提供,优先使用海关数据,如无海关数据则使用单一窗口数据。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单约定的主被保险人注册地位于南山区;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本项资金资助的保单及费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费已缴纳完毕并已开具保费发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政策热线:0755-86250651